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往岁著朝衫,晨起事如汇。
告归卧孤村,枯淡有余味。
闭门绝外慕,自谓真富贵。
萧然毕吾生,地下亦增气。
里翁恋儿女,小疾辄忧畏。
惟穷可赊死,我在君亦未。
昨转希夷洞,傍山两画屏。宿云团滃白,微峭吐寒青。
初晰雄嘘彩,余烟小遁形。劲风传远势,连树报繁听。
苔径阴长,云关窅不扃。气从当夏肃,叶趁未秋零。
玄化韬空曲,神机注眇冥。地关才小试,灵景顿孤醒。
真秘怀招拒,浮辞忽巨灵。茅龙将几化,船藕是何龄。
眇么醯中蠓,浮游水面萍。未麾儿女恋,那得凤凰翎。
一任悬危锁,须当到绝陉。只今酬愿毕,诗以记曾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