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今古娥眉,推第一、荣扬节孝。仓皇处、难痊夫病,还愁姑老。
玉笛正吹连理曲,瑶琴忽转伤心调。剩呱呱、七日试哀啼,遗孤貌。
奁镜冷,离鸾杳。妆阁掩,钗分早。算几番摒挡,邻逋才了。
识代陔兰谋色养,教传灰荻邀旌表。抱冰心、常共月争光,千秋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