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邱中道折芝英,不许文章老更成。还有信阳何大复,可怜才地两倾城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涧松自亭亭,山苗自离离。苗及三时实,松乃千岁姿。
谁愤苗据高,谁惜松处卑。殖苗在松下,生恐复不宜。
岁寒松独当,岁改苗又昌。松身渐为龙,松材中明堂。
天意自有钟,地势本可忘。苗乎勿乱莠,亦得升秋尝。
当官肯虞谤,遇事羞摸棱。閒来爱清夜,默坐对青灯。
生纸何人写墨君,翠痕馀处白纷纷。翻疑手把孤鸾尾,扫出南山一段云。
萧寂空山与性宜,那知闺阁有调饥。过从老衲花深处,递进羁孤月好时。
笑甚不妨杯没帻,谈余赢得饭成糜。经书只办三余了,未碍春园乍一窥。
稍稍秋河落,娟娟宿露微。天清江不息,野迥树相依。
回首狂歌数,惊心昨梦非。流萤无思极,巧入绛帷飞。
退闲何事不忘机,况限溪云静掩扉。马颊浪高鱼去少,
鸡鸣关险雁来稀。无才敢更期连茹,有意兼思学采薇。
珍重故人知我者,九霄休复寄音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