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身为环堵,重封重锁。无著无漏无破。闲里寻闲,闲中有闲功果。常守常清常静,便独行、独坐独卧。忘人忘我。朴实实心实做,把多疑多惑,多多打过。得得来来得得,得个甚麽。真如如如不动,觉灵明、灵灵则个。真消息,是真直相济,真仙来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