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女遗珠佩,湘妃倚薜萝。拟愁供楚雨,量恨与吴波。
往事兼春远,流尘著梦多。玉珰无觅处,长是隔天河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沧潦联霄岫,层领郁巑
夜漏初添数刻长,毛尘何足较牛羊。道人一念三祗劫,春草秋花自在香。
凄凉携子女,冠佩赴重阴。塌井千年事,青天此夜深。
哀辞山石刻,恤典海舟沈。里族南薰梦,东都直至今。
五月苦旱今未休,青空烈火燔新秋。雨师不仁龙失职,百鬼庙食茫无谋。
我欲笺天诉时事,只恐天公亦昏睡。苍生性命吁可哀,风云何日从天来。
刻漏批来楮叶轻,多材原自属天成。文康有后书声远,佛地无尘宝月清。
意入明珠生九曲,刀迎坭鼻见双平。因君悟得无传理,始觉天孙锦未精。
旧梦吹花著渭桥。新愁封泪问湘皋。永丰坊畔风流极,晚向人前斗舞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