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我行得良友,夜宿建德门。晨征带残雨,华星缀云阴。
局辔乘羸马,沿途共笑言。两京隔千里,气候殊寒暄。
声利汩清思,山川发雄文。平生所未到,扈跸敢辞烦?
愧予雁鹜姿,亦复陪鸾鹓。历历纪瑰伟,一见胜百闻。
兹游偿夙愿,庶用归田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