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边城雪,南砧尚捣衣。龙蛇犹自起,乌鹊欲何依。
已共庭花落,还兼塞雁飞。故园松菊好,留滞不如归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凉州女,紫塞春,轻黄浓黛君莫讴,
汉宫曾此选才人。鹿角角,鱼鳞鳞,
有山有水无此珍,我强宽愁亦怒嗔。
逢著澄江悔不咏,功曹岂自夸诗圣。
堑山堙谷浪为谋,余力犹穷岭外洲。
见说揭竿从垅上,祖龙当日漫东游。
浮世都怜假合身。劝人认取里头人。本来面目好相亲。返照回光知去处,逍遥自在乐天真。锐然颖脱出嚣尘。
报衙课蜜日飞忙,竞采群芳浥露香。睿笔写生同化育,上林随处驻春光。
东郡隄郡繇苦,曏来烟火疏。
提封百里远,生齿万家余。
贤守车缠下,疲人意纾。
行闻谣五绔,京廪满郊墟。
西风遥夜起长杨,使节翩翩下建章。淮海帆樯飞梦泽,楚天城郭出潇湘。
心摇桂树筵中月,梦绕梅花笛里霜。宋玉台边芳草尽,几从秋色吊襄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