击壤颓波未寂寥,枫山浅俗定山佻。新诗自作温岐语,细雨寒鸡梦早朝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破屋居人少,柴门春草长。
儿童不识字,耕稼郑公庄。
孤光不随有地间,碧落冲开万象寒。
扑破果然亡朕迹,从教在地黑漫漫。
登高复临深,所欲尽奇态。侧身苍翠中,试足鱼龙背。
两峰势欲合,万象全幽昧。仅透一线光,顿失天地大。
日月无多照,欻忽异明晦。纵横罗怪石,踯躅有余碍。
淙淙半空溜,直下曳潜濑。湿云凝不流,鸟声云内外。
静觉雷雨蓄,幽疑鬼神会。因想开劈初,五丁力稍懈。
一罅不及补,千古诧奇怪。坐啸窈冥中,无言但称快。
异境岂恒遇,兹游矢以再。长揖告山灵,呵护请相待。
有景道不出,须来此水滨。十分花鸟色,团作一亭春。
淡薄情怀。浅缀胭脂。独占江梅。最好是、严凝苦寒天气,却是开时。
也不许、桃杏斗妍媸。也不许、雪霜相欺。又只恐、谁家一声羌笛,落尽南枝。
会青媲熊胆,入眼冰雪如。
疎云放佳月,赤眚为之除。
自拭乌皮几,日课蝇头书。
政使堂下笑,矻矻糟粕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