昏如枣膏羊玄保,湿似詹唐沈演之。恨到无香非厚谤,人言还有刻深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嗟余命偏奇,一生堕枯槁。
虽无青菁饭,颜色亦自好。
富贵点污人,修洁终可保。
居处既悠悠,衣食亦草草。
静观天宝间,脂泽逞淫姣。
冰山赫日来,随例须崩倒。
所得无纤毫,所丧不到老。
施施若无事,忧心惄如擣。
落日不可尽,丹林紫谷开。
明明远色里,历历暝鸦回。
野堠斜明远树间。几家村屋嵌孱颜。笋舆看近小城湾。
苦竹鸟声流水寺,短芦牛背夕阳山。天公著意做荒寒。
今年冬后,黄花初绽。莫怪时光较晚。晓来玉露浥芳丛,莹秀色、无尘到眼。
支筇驻屐,徘徊篱畔。弄酌金杯自泛。须添罗幕护风霜,要留与、疏梅相见。
三军不食武昌鱼,万骑时迁建业居。
曾得紫髯开国意,太初名是作宫初。
委质为臣不二心,当年庞德节千寻。叩头于禁今安在,芳臭从前话到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