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代才名数柳刘,庙堂人物尽风流。相公剩识桃花字,题壁诗成换播州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谁抹泥金上绛绡,要将花蕊斗春娇。党家帐里清歌歇,一点馀香尚未消。
新逢三五兴初赊,玉漏迟迟进紫霞。明月玩来知几醉,华灯看去说谁家。
祠开太乙春方剧,禁弛金吾夜正哗。七帙放歌欢故里,十年羁客笑京华。
朝踏西坡暮复东,浮踪无定与云同。乘槎可是淹三月,揽辔真成历万峰。
宿雾半开晴带雨,晨暾初出霭分红。宦情肯厌居留久,鴃舌年来语渐通。
九九八十一,去来无穷期。元精为我酒,大块为我卮。
老人气血少,日夜遭煎煮。
点检槁形骸,能禁几寒暑。
蕊笈琅函受秘文,清虚道合玉晨君。瑶台夜静朝真久,金屋春寒阅箓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