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夷陵虽小邑,自古控荆吴。
形胜今无用,英雄久已无。
谁知有文伯,远谪自王都。
人去年年改,堂倾岁岁扶。
追思犹咎吕,感叹亦怜朱。
?时朱太守为公筑此堂。
?旧种孤楠老,新霜一橘枯。
清篇留峡洞,醉墨写邦图。
?三游洞有诗,《夷陵图》后有留题处。
?故老问行客,长官今白须。
著书多念虑,许国减欢娱。
寄语公知否,还须数倒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