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露下菱歌远,萤傍藕花流。临溪堂上,望中依旧柳边洲。晚暑冰肌沾汗,新浴香绵扑粉,湘簟月华浮。长记开朱户,不寐待归舟。
恍重来,思往事,搅离愁。天涯何处,未应容易此生休。莫问吴霜点鬓,细与蛮笺封恨,相见转绸缪。云雨阳台梦,河汉鹊桥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