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夙昔抱奇志,取友周四方。远游阻风尘,隐思郁衷肠。
羞以麋鹿性,缀兹鸳鹭行。三年去复还,同省皆望郎。
刘侯交最久,德履金玉相。佩琼矫众嫭,制荷耿孤芳。
暂寄锦衾直,倚登白玉堂。忽以刺郡请,翻然整归装。
安舆拥鹤发,怀绶荣锦乡。那知槜李城,骑竹喧道傍。
矫首候鸣驺,如渴须饮浆。紫禁屡入对,从前几封章。
肯袖活国手,春畴课耕桑。纳约易为入,公宁久回翔。
熟看气弘毅,致远可易量。蹇我归未能,迟留重惭惶。
亦思丐一麾,庶以毫发偿。乐莫乐心知,执手歌慷慨。
安得飞霞佩,云霄相颉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