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子有山中田,何不力自耕。
曰予抱奇志,犯軷为此行。
于兹匏瓜系,曷若凤凰鸣。
徒步未可料,一日秉国成。
老夫察时义,不待易四营。
大物苦难运,高位防易倾。
苟且忝一命,奔走疲送迎。
乡里政自佳,归来训诸生。
蒸云炽结炎威稔,紫禁传宣驰内品。颁冰首及辅臣家,三伏歘成秋气凛。
寒光莹澈带恩辉,圭角峥嵘出天禀。红尘不敢傍朱门,溽暑何由近华寝。
无瑕独惬水精盘,荐冷潜被文石枕。池凤应思引轻喙,鼎梅亦觊清馀饪。
蜗庐穷处厌烦酷,嘉惠分沾幸尤甚。儿童惊目且相欢,蝇蚋窜身宁自审。
荷公借润变焦枯,食蘖肺肠方渴饮。强持累句冒钧衡,深愧才华非鲍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