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龙飞御八极,虎殿开群经。礼乐焕明制,冠裳粲充庭。
大哉中庸理,纯粹复至精。微言尽幽渺,至治通神灵。
内存戒惧功,外有位育能。宋儒阐名义,孔学昭仪刑。
煌煌精一传,千岁如日星。默契入玄化,冲居澹聪明。
圣心仰熙缉,吾道方施行。微官窃臣从,列侍随公卿。
恭闻圣贤训,内顾惕若惊。天颜不盈丈,帝鉴无留形。
虽无献纳权,恐有玷辱情。古来致君术,感格须至诚。
庶几涓埃力,或使海岳增。作诗戒同志,敢谓此地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