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往子为御史,伊余忝拾遗。皆逢盛明代,俱登清近司。
予系玉为佩,子曳绣为衣。从容香烟下,同侍白玉墀。
朝见宠者辱,暮见安者危。纷纷无退者,相顾令人悲。
宦情君早厌,世事我深知。常于荣显日,已约林泉期。
况今各流落,身病齿发衰。不作卧云计,携手欲何之。
待君女嫁后,及我官满时。稍无骨肉累,粗有渔樵资。
岁晚青山路,白首期同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