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耳熟清名久。数东皋、骚坛名士,君应居首。健笔凌云谁得似,合称才量八斗。
定不让、当年欧柳。何幸芜词劳染翰,赐题笺、敏速夸神手。
九天外,落琼玖。
浣薇三复临窗牖。好珍藏、袭之古锦,常携座右。未学闺中何足道,下里声同瓦缶。
赖雅韵、冀传不朽。自愧客途无以报,勉濡毫、敢步诗人后。
吟短句,代尊酒。
谪官去南裔,清湘绕灵岳。晨登蒹葭岸,霜景霁纷浊。
离披得幽桂,芳本欣盈握。火耕困烟烬,薪采久摧剥。
道旁且不愿,岑岭况悠邈。倾筐壅故壤,栖息期鸾鷟.
路远清凉宫,一雨悟无学。南人始珍重,微我谁先觉。
芳意不可传,丹心徒自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