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郑家杏林如董家,王郎笔底腾朝霞。青山周遭屋半隐,中有石鼎熺灵砂。
平生活人不计功,年年杏林花实红。花红实落又成树,只恐青山十里无地容春风。
林日深,花日密,丹砂几时成,令我知消息。分君一匕,与君同升。
超凌太虚,飞步紫清。归来弭节杏林下,还问春风别后几度飞红英。
杏花门巷,试雨声多处,问春消息。中酒烧灯人意懒,又是销魂时刻。
见说江南,连朝天气,只觉东风急。题诗须记,莫教忘了寒食。
因想十里香尘,紫骝嘶断,帽影鞭丝客。争似草堂清绝好,红到枝头颜色。
水竹篱边,山桃檐外,燕子能相识。明年花放,我来此处横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