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煌煌芙蕖。从风芬葩。照以皎日。灌以清波。阴结其实。阳发其华。
金房绿叶。素株翠柯。宝剑神奇。镂象龙离。通犀文玉。明珠错地。
光如电影。拟之则离。有所思兮。在天一方。何以赠之。玉佩珠璜。
飞沉殊厥趣。草木以区别。鸾鹥乐山林。龙蛇安薮穴。
雷师鸣钟鼓。风伯吹笙簧。西母出穴听。王父吟安厢。
黄叶离高柯。丹棘坐自零。不惜棘自零。念我少弟兄。
日中万影正。夕中万影倾。渡江南。采莲花。芙蓉增敷。晔若星罗。
绿叶映长波。回风容与动纤柯。曲池何澹澹。芙蓉敞清源。
荣华盛壮时。见者谁不赏叹。一朝光采落。故人不回颜。
歌者齐弦。舞者振铎。弦铮铮。铎朗朗。所乐亦非琴。唯言琵琶与筝。
能娱我心。兔捣药月间安足道。神乌戏云间安足道。青云徘徊谓我愁。
我家近宫掖。易知复难忘。黄金为閤门。白玉为殿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