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啼鴃催天明,喧喧相诋谯。
暗蛩泣夜永,唧唧自相吊。
饮风蝉至洁,长吟不改调。
食土蚓无肠,亦自终夕叫。
鸢贪声最鄙,鹊喜意可料。
皆缘不平鸣,恸哭等嬉笑。
阮生已粗率,孙子亦未妙。
道人开此轩,清坐默自照。
冲风振河海,不能号无窍。
累尽吾何言,风来竹自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