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寄情二首
寄情虚把彩笺缄,排砌偷将底句搀,隔帘怪他娇眼馋。话儿口斩,一半儿佯羞一半儿敢。
臂销问把玉纤掐,髻袒慵拈金凤插,粉淡偷临青镜搽。劣冤家。一半儿真情一半儿假。
落花
酒边红树啐珊瑚,楼下名姬坠绿珠,枝上翠阴啼鹧鸪。谩嗟吁,一半儿因风一半儿雨。
酒醒
罗衣香渗酒初阑,锦帐烟消月又残,翠被梦回人正寒。唤蛮蛮,一半儿依随一半儿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