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秋气集南涧,清风来故人。遗我一端绮,桃李不成春。
大句斡元造,高词媲皇坟。百衲收寸锦,一字买堪贫。
苦恨邻里间,良觌渺无因。今日是何朝,始闻扣柴荆。
黄菊有佳色,寒水各依痕。且共欢此饮,重与细论文。
何以报佳惠,山中有白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