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新苗未没鹤,老叶方翳蝉。绿渠浸麻水,白板烧松烟。
笑窥有红颊,醉卧皆华颠。家家机杼鸣,树树梨枣悬。
野无佩犊子,府有骑鹤仙。观风峤南使,出相山东贤。
渡江吊很石,过岭酌贪泉。与君步徙倚,望彼修连娟。
愿及南枝谢,早随北雁翩。归来春酒熟,共看山樱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