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雪堂蜜酒花作醅,教蜂使酿花自栽。
堂前雪落蜂正蛰,恨蜂不采西山梅。
漫浪饮处空有迹,无酒可沃胸崔嵬。
不知几唤樊口渡,五见新历颁清台。
邓公昔叹不可挽,素衣未化京雒埃。
山中相邀阻筇杖,天上对直同金罍。
只今江边春更好,渔蓑不晒悬墙隈。
百年变化谁得料,剑光自出丰城苔。
老儒经济国势定,近臣献纳天颜开。
蜀公亭上别公处,花柳未逐东风摧。
尚容登堂谭落屑,不媿索米肠鸣雷。
因知流落本天命,何必挽引须时来。
九关沉沉虎豹静,无复极目江枫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