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南荒始作相,大业美开元。千载曲江后,谁与并腾骞。
丈人初养晦,家学浚其源。地灵若有待,岳降可同论。
传经念手泽,贻翼永不谖。郡国徵高等,天路缀鹓鸾。
人伦推藻镜,结纫总芳荪。披忠饶启事,时时上帝阍。
之子在万里,寤寐怀乡园。显亲重行道,勋烈照乾坤。
雨歇云未开,出门泥淖满。贪幽意兴浓,遑恤途路窘。
欹侧屐屡胶,猿臂时相引。行潦限危桥,褰裳立展转。
懦者怯弗前,黠者誇捷敏。方思接后人,超腾戒迟缓。
发言未及终,倏忽自颠陨。嬉游虽偶然,得失理应辨。
行险难幸全,相期共黾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