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先生天下名,有耳谁不知。
区区以蠡测,于海徒赘辞。
弟子事先生,丱角以至斯。
文章起婴慕,德行随萧规。
昨闻挂衣冠,固共识者疑。
岂期平生学,终郁海里施。
先生健而武,神志元未衰。
每登渔隐堂,再拜奉履綦。
留我坐终日,诲我忘其疲。
送我出重门,行步又若飞。
或捉笔大书,或脱口赋诗。
或时几酌我,自倒金屈卮。
我出谓客言,先生寿期颐。
上为天下贺,下以贺吾师。
在郊一角麟,藏六五总龟。
先生固高世,而世肯我违。
情知渭滨载,谩道渊明归。
果然一札下,未觉十年迟。
堂堂孝庙史,当代谁宜为。
二十八年间,凡事公见之。
英灵果在天,笔削讵敢私。
矧惟陛下圣,益重黄发咨。
湖山晚无用,遭逢乃今兹。
先生顾谓我,万物各有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