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幽居谢人事,门径绝送迎。曲生真解事,入室如有情。
呼儿供细酌,我歌尔其聆。歌词非不佳,未乐愁先并。
谁能逐愁去,千日时一醒。君家富良田,种秫当早成。
翁虽不解饮,持以慰狂生。但当师饮湿,细糁东坡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