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爰有人兮媻珊偪侧,耕耘寒暑兮图史儒墨。吟抱膝兮山南水北,佩明月兮冠切云。
曳芙蓉兮敷芬,冰其茹兮蕙其薰。之于世曾莫谅兮,蹇吾犹淮之濆块。
予揆夫初度兮,磷竞彊而为懦。发之新兮志偕而堕,非金玉之人兮孰振吾过。
有牵其复兮有倡其和,完予独而息黥兮睍新功以自课,一息恍三秋兮胡为去我而他之。
些君行兮指日边,章陈兮君席为前。揖风袂之翩翻,寿君兮绿樽。
贝宫靓深兮碧落宽,陵天风兮整羽翰。君无谓予兮考槃,有尘冠兮待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