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杜曲传诗书,百年植门户。汝少秀而贤,中上期可语。
胡然织锦机,未半已投杼。谢彼游冶徒,前功尚可补。
堕身泥滓中,起秽实自取。细读玉汝章,此意可近古。
凡物甘以坏,其成在坚苦。要须心自鞭,勿以言浪许。
它时观厥成,一笑相尔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