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水墨有远态,醉来常讶真。烛前瞥见三湘意,便欲牵裳行采蘋。
满堂飞翠疑可掬,眼花忽堕愚公谷。主人捧觞我不闻,但觉啼猿与秋瀑。
林间巾舄如有情,谁向沧浪唱濯缨。飒然片雨归彭蠡,恍惚孤云还赤城。
醒来始误双毫妙,我与龙门昔同调。世人观画不观神,老夫兴在丹青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