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尽晴春自老,乍翠巘、出清流。望杳杳飞旌,翩翩戍骑,初过边头。幽花尚欹短岸,渐鸣禽、唤友绕行舟。端有雕戈锦领,竞驰EC72褭骅骝。
凝眸。雁入长天,羌管罢、陇云愁共解鞍临水,雷惊电散,雪溅霜浮。玉觞正风味好,对幽香、堕蕊且消忧。莫以纶巾羽扇,便忘绿浦沧洲。
西风日夜吹,万木共离披。近甸新晴后,高人得意时。
暂闲心亦泰,论道面难欺。把笔还诗债,将琴当酒资。
蓝衫悬竹桁,乌帽挂松枝。名占文章重,官归谏宪迟。
生涯贫帝里,公议到台司。室冷沾苔藓,门清绝路岐。
莫言邻白屋,即贺立丹墀。岂虑尘埃久,云霄故有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