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忽忽寒将徂,冉冉春欲至。寒徂复留恋,春至胡濡滞。
庭除无双迹,帷枕有孤涕。犹残流黄机,上绣鸳鸟翅。
微音长辞听,手泽时流视。行云仍恍忽,明月但髣髴。
恨彼伺晨鸟,精爽惊梦寐。白日阙冥车,子来既不易。
黄泉稀生轨,予往将安至。踯躅墟墓间,纵横窜狐魅。
宰木渐以拱,朽骨焉所恃。余发既种种,时来能无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