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白日照湖曲,嘉树蔼芊芊。开筵眺丽景,卷幔俯晴川。
远岫列苍翠,芳洲纷眇绵。挥觞观鱼鸟,写兴吟兰荃。
落日举轻棹,幽情期赏延。沿淮入空阔,望尽云霞天。
天际见新月,城头生暮烟。预愁鼓角动,饮散各言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