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老父家住逢家洲,无田可种渔为舟。
春和夏炎网头坐,茫茫不觉秋冬过。
卖鱼日不满百钱,妻儿三口穷相煎。
朝餐已了夕不饱,空手归去卢湾眠。
今朝何人买鲜鲫,直得千钱酬二百。
抛钱帆去了不应,却谢君子为增益。
嗟嗟莫怨行路人,满江风月侬最亲。
但看渔翁更强健,银刀赤尾长鳞鳞。
宅北有小楼,墙高与楼齐。偶逢阴晦日,几令晨昏迷。
其东亦峻垣,瞻眺宜于西。命工筑为窦,因方恰如圭。
明收二曜入,远可万象稽。昨宵朔风紧,飞霙遍前堤。
晓起试纵目,如向瑶台跻。屋舍互隐现,盐絮纷端倪。
林雾散复聚,炊烟飏还低。犬噤不得吠,鸟宿难为啼。
门谁闭洛阳,舟孰访剡溪。此时何以遣,赖有壶榼携。
体物命阿胡,劝釂惟鸿妻。倚窗恣啸傲,被褐失冷凄。
但求双膝容,遑计广厦栖。醉乡信堪隐,俗客无繇挤。
陶陶永日夕,屑屑忘筌蹄。渐觉檐溜歇,残雪消为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