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茅檐屋舍竹篱州,虎怕偏蹄蛇两头。暗蛊有时迷酒影,
浮尘向日似波流。沙含水弩多伤骨,田仰畬刀少用牛。
知得共君相见否,近来魂梦转悠悠。
平地才应一顷馀,阁栏都大似巢居。入衙官吏声疑鸟,
下峡舟船腹似鱼。市井无钱论尺丈,田畴付火罢耘锄。
此中愁杀须甘分,惟惜平生旧著书。
哭鸟昼飞人少见,伥魂夜啸虎行多。满身沙虱无防处,
独脚山魈不奈何。甘受鬼神侵骨髓,常忧岐路处风波。
南歌未有东西分,敢唱沦浪一字歌。
荒芜满院不能锄,甑有尘埃圃乏蔬。定觉身将囚一种,
未知生共死何如。饥摇困尾丧家狗,热暴枯鳞失水鱼。
苦境万般君莫问,自怜方寸本来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