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谁遣西来负岳云,自由归去竟何因。山龛薜荔应残雪,
江寺玫瑰又度春。早岁便师无学士,临年却作有为人。
何妨夜醮时相忆,伴醉佯狂笑老身。
社莲惭与幕莲同,岳寺萧条俭府雄。冷淡独开香火里,
殷妍行列绮罗中。秋加玉露何伤白,夜醉金缸不那红。
闲忆遗民此心地,一般无染喻真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