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边马思北依,晨风思北飞。
役役会有还,之子胡不归。
欲归又北征,适与风马期。
忧端来无方,人则莫之知。
不伤道里远,所惜光景移。
肯以兰桂心,化作秋草萎。
行道各努力,吾亦从此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