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北郭望西湖,微径几寻尺。
澹与人意长,云寒正无色。
深寻幽禅居,步转苍山侧。
落叶不可纪,遮尽山下石。
师方无定居,我亦何所适。
四海漭无归,老矣山中客。
百年熟机缘,还此共视寂。
语罢今古分,坐上有陈迹。
一笑视此生,何事非戏剧。
开门纳遥峰,暮雨一江白。
兹游非世逢,归路晚萧瑟。
积阴迷晓昏,钟声报将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