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绿树如酣酒。听流莺、数声庭院,揽人眠否。娇梦初回罗帐卷,四角香囊垂斗。
未插到、鸾钗树九。泼了银泥方拢发,倩小鬟、侧镜妆台守。
星靥映、回郎首。
东风无力游丝走。长是爱、碧桃小朵,簪来纤手。叶似黛眉花似面,湿露一枝浓受。
点檀晕、态生樱口。绾就盘云新样好,尺鬟高、不似城中丑。
朝噋射、雕栊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