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理郡无异政,所忧在素餐。徒令去京国,羁旅当岁寒。
子月生一气,阳景极南端。已怀时节感,更抱别离酸。
私燕席云罢,还斋夜方阑。邃幕沉空宇,孤灯照床单。
应同兹夕念,宁忘故岁欢。川途恍悠邈,涕下一阑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