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鬓发今日白,山林未能往。每逢负郭趣,嘿有归田想。
置酒松柏间,当春更萧爽。欣欣二三子,相与留一赏。
早花何娟娟,秀色倾宿莽。驯禽声喧呼,永不忌罗网。
物情乐于适,未必在深广。育育井中鱼,胡然困偃佒。
佳哉主人翁,示我以天壤。放怀寓一醉,益愧鸣佩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