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捣麝成尘,薰薇注露,风酣百和花气。品重云头,叶翻蕉样,共说内家新制。波浮海沫,谁唤觉、鲛人春睡。清润俱饶片脑,芬E661半是沈水。
相逢酒边花外。火初温、翠炉烟细。不似宝珠金缕,领巾红坠。荀令如今憔悴。消未尽、当时爱香意。烬暖灯寒,秋声素被。
今夕何夕漏迢迢,却忆先皇泪未消。绕殿风云开盛世,阖城花烛彻清朝。
同时漫步夔龙后,促坐宁论乡国遥。容易主恩难报称,纷纷飞雪度残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