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听枯桐断语,识君恨,十年迟。正溅泪花繁,迷归燕老,春去多时。
相携。梦华故地,怪单衣、无路避尘缁。锦瑟看承暂醉,白头吟望低垂。
差差。津馆柳成丝,离绪费禁持。问何计消磨,夕阳宦味,逝水心期。
鸱夷。旧狂漫理,已沈阴、江表杜鹃啼。莫上吴台北望,斜烟乱水凄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