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君不见罗敷采桑城南路,不肯轻为使君妇。
又不见银钗垂颈负薪归,四十未嫁夔州女。
双丫何自老山中,当年岂羡西邻富。
花前啼鸟春不知,水里姮娥夜相顾。
宁为山头望夫石,傥有飞鸿传尺素。
莫学巫山十二峰,为云为雨朝还暮。
老奴玉镜谁自料,阿娇金屋知何所。
明珠节妇浪悲吟,罗袜洛神空有赋,
蛾眉入宫须见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