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怅望扬州千朵盛,数枝聊足慰淹留。相逢月下陪真赏,一醉花前得胜游。
凿落细斟金晕侧,盘盂斜飐玉光浮。春衫并色浑无赖,映带霜毛笑隐侯。
逝川无停波,岁月一何疾。居然雨露濡,我意日萧瑟。
共惟西山足,宰树久蒙密。晤言起哀敬,时事该礼律。
肴羞既纷罗,荐馈亦芳苾。周旋极悽怆,俛仰讵终毕。
更衣适精舍,邻曲会兹日。簋黍畀煇胞,从容罄膋膟。
嘉宾更盘礴,环堵窥逸笔。即事君独哦,非才我何述。
矧兹衰病馀,苦畏烦虑怵。赋罢掩寒栖,存存常抱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