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昏昏堕醉梦,奈此六月溽。
君诗如清风,吹我朝睡足。
登临得佳句,江白照湖渌。
袖手独不言,默稿已在腹。
是时风雨过,蔼蔼云归麓。
疏星带微月,金火争见伏。
惜哉此清景,变灭不可逐。
归来读君诗,耿耿犹在目。
却思少年日,声价争场屋。
文如翻水成,赋作叉手速。
秋风起鸿雁,我亦继华躅。
那知君蹭蹬,独泣荆山玉。
相见南新道,青衫垂破幅。
早知事大缪,恨不十年读。
莫嫌冯唐老,终胜贾谊哭。
今年复为僚,旧好许重续。
升沉何足道,等是蛮与触。
共为湖山主,出入穷涧谷。
众驰君不争,人弃我所欲。
何时神武门,相约挂冠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