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人谓诗以穷而工,我谓工诗而后穷。自古诗人多富贵,《雅》《颂》作者何雍容。
间有孤生一枝笔,不与群雅相和同。驱使神鬼出奇怪,雕剜造化开屯蒙。
江山涕泣诉真宰,恐千万年无鸿濛。然后帝乃降薄罚,捐除禄命称诗雄。
使公稍能自贬损,登之馆阁声隆隆。公乃爱穷死不悔,君相欲福难为功。
呜呼《大雅》久沦丧,齐鸣瓦缶轻黄钟。江河赖此为砥柱,倒障狂澜使勿东。
万岁千秋有述作,何须与世问穷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