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同坐三生石。俯仰成陈迹。楚剑一挥,之江水折。万头俱白。
笑王郎、青眼发高歌,剩须眉似戟。
忽忽星霜易。把晤临江宅。我觉天高,君嫌地瘠。两情脉脉。
问海鸥、何事更相疑,说有人争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