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金兰况同心,莫乐心相知。石田罹清霜,念此百草腓。
丝看煮茧吐,士听愤悱语。竹马非妙龄,美人恐迟暮。
匏系鲁东家,今君尚天涯。土膏待阳瘅,气至如咄嗟。
革薄不可廓,士迫下流恶。木无松柏心,蝎处蝼蚁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