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别思匆匆,惜无计、得留君住。念此去、寒汀野渚,冰坚可渡。
几个归人残雪岸,一肩行李斜阳路。较春初、一倍泪痕多,如铅注。
离别恨,都休诉。问后会,知何处。叹人生聚散,飘蓬落絮。
风雨莫教魂梦隔,音书肯使鳞鸿误。更为余、传语到高堂,思尤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