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金节照南国,画戟壮陪都。严谯鼓角霜晓,雄胜压全吴。
葱茜采香古径,缥缈折梅新奏,春事早关渠。谁识使君意,行乐与民俱。
披绣幌,薰宝篆,引琼酥。黄堂当暇,宾幕谈笑足欢娱。
看取十行丹诏,遥指五云深处,归路接亨衢。玉佩映鸳缀,不老奉轩虞。